• 2006-12-23

    冬至又至 - [日月擲人]

    北外果然是个很西化的学校。

    一个星期之前,圣诞的气氛就渐次热烈起来。先是寝室楼里的一株有模有样的小圣诞树,然后就是各语系浓郁地区风情的圣诞卡,圣诞气球,圣诞小礼物,楼下的张贴栏里组织平安夜礼拜的海报……每个来上课的老师都被舒舒服服戴上一顶红红的小圣诞帽,帽顶上白色的绒毛球垂到眉毛上,然后摆一个甜甜蜜蜜的pose拍照……所有的课本,在这星期的主题不约而同都是Merry Christmas,精读的陆奶奶还空前绝后地在课上放了电影,关于圣诞的,34街的奇迹。班上每个人还要各自准备小礼物,在圣诞那天抽签随机交换……所有的事情似乎都预示着一个温暖快乐热烈非常的圣诞的到来。

    那些鲜艳的红色在这个冬天曾让我觉得很刺眼。

    我忽然感到我对圣诞有多本能的抵制。我越来越强烈的感觉,圣诞,或者说这种美式的圣诞,是种最彻底的文化侵略。他让我们和所有美国人一样笑,一样感动,一样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一样努力的仰望天空,等待飞奔的驯鹿与一路银铃,以及大笑着的白胡子的圣诞老人……我们的文化在面对圣诞的时候忽然变得苍白,变得无能为力,我们在鲜红的圣诞面前失去了所有的文化体征……

    我忽然很想郑重的过一次冬至。我努力的,想好冬至的所有象征意义。数九的开始,从冬天的考验到春天的期待与希望,从此以后一天天延长的灿烂的阳光。还有,最重要的,饺子。

     

    英语学院的传统,每年的这个时候,院里盛大的包饺子比赛。

    这让我很幸福的拥有了很强烈的“冬至感”。大家七手八脚地在一起擀皮包饺子,用脏兮兮的手做水果拼盘,然后兴高采烈地吃饺子吃水果,唱歌,演戏,桌子上凳子上全是兴奋得忘乎所以的人们……大家在一起的感觉极其温暖。

    我微笑的放自己跟大家一起high,虽然没有窗花没有剪纸,只有气球和最后颁奖时的圣诞老人,但我仍然坚信今天晚上的快乐是献给冬至这个节日的。献给从明天起一天一天延长的阳光,和那些冬至大如年的传统与过去。

    然后,在兴奋的间隙,我一直微笑着,给所有的朋友们发短信,告诉他们我的幸福。告诉他们,过冬至了,我有一个温暖的冬至,希望他们别忘了吃饺子。希望他们的冬至一样温暖。

     

    接下来就要圣诞了。

    西方人的圣诞已经美式到连欧洲人都不能容忍的地步。我们对于圣诞的热忱似乎已经超过新年,超过春节,超过我们一切能想到的传统节日。

    这让我又想到青如。在这方面她是个绝对传统的女生,有着一切中国传统文人应当有的脾性。每个春节前,她都热切又虔诚地把一切都准备停当,剪纸,窗花,备吃的,写福字……

    世俗的美好。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还像她这样年复一年坚持这样的传统。我没有,很惭愧,但每次听她讲这些的时候,心中总会有些暗涌的激动与期待,让我觉得我属于这份传统,并热爱着它。

    其实圣诞本身是好的。和春节一样,同样是一个民族一种文化的传统。而每种文化都值得并应当被尊重。圣诞本身的精神也是好的,博爱,分享,与希望。但当它随着各种经济元素以一种不可遏制的速度膨胀、传播,并以一种商业化的面貌重新出现时,当圣诞变成疯狂购物,礼品消费及群发的短信时,我所能做的,只有观望,怀疑,与本能的拒绝。

     

    马丽媛说的,她从来没有对人说过Merry Christmas. 因为同样的原因。

    但今年除外。因为她忽然意识到,圣诞属于全人类。这个节日,属于世界,应当普天同庆。

    我保留着我的意见。但确切的,当她今天的听力课上给我们放Polar Express的时候,我不止一次的为了圣诞的宏大场面和激动人心的红色海洋掉了眼泪。我就是这样,一大群人的快乐与幸福比他们的痛苦更能让我发自内心的感动。

    我开始体会到了一种Universal Love.

    这是矛盾的……或许是。我抵制圣诞,却又被它深深感动。但是,事情或许也没那么复杂。我喜欢不加掩饰的圣诞。没有商业,没有运作,我喜欢自然的,纯粹的,爱意深沉的圣诞。红色的,温暖的,幸福的。

    因为同样的原因,我喜欢我们的春节。我热爱它。因为终于可以和家人在一起,终于在一年中有一次机会把自己的全身心奉献给我们的传统,让我们想念起冰糖葫芦,奶奶姥姥,柳叶青年画,大雪,剪纸,相声,金童玉女,心甘情愿的为了把窝收拾得干净利落的忙碌,三十晚上热闹非常的鞭炮声,手忙脚乱的拜年,被大红的鞭炮屑覆盖的喜气洋洋的小路,从饺子里吃出的硬币和枣核……一样,红色的,温暖的,幸福的。

     

    这是我们所有节日的关键词,包括冬至。在这个吃着饺子的夜晚,我感到无比幸福。

     

  • 与其去自习室,我更喜欢挑一个风和日丽的早上或下午,在英院花园的长凳里坐下,读读诗词,写写东西,在黄叶飘飞和百草摧折的中间。今天下午就是这样,天很蓝,风有点暖有点暧昧。花园并不静——我身后一对情人正窃窃私语,左前方一个女孩在大声念着一种我并不知道的语言,草坪上一个女孩子正微笑着准备着主持词,那边的小凉亭里有人正在背法律——但这并不妨碍我心里的宁静。

    北外小,英院花园更小,却是我在北外最喜欢呆的地方——自习室太压抑,寝室太安逸,只有这里,美,且宁静。

    宁静与其说是一种外在环境,不如说是内心感受——有“慧根”的人能常常体会到。英院花园从没有真正安静的时间,总有人说着不同的语言,自我陶醉的做着self speech。但它是一个能在你心里催化出安静的地方。

    就算在很忙的时候,步履匆匆,没有时间坐下来,我也宁愿绕一段路从这里取道,从并不茂密的树丛中间穿过去,看红的黄的叶子从大树上一层一层落下来,仿佛下雪。有时会想起孔苏说的,上海今年秋天来则太急,叶子还是绿的,便被迫被西风卷落。她说其实也是很美的——坠落在最灿烂的状态里。我却并不以为美。我固执地以为,落叶,一定要变了色,有了沧桑,才美得悲壮,美得动人心魄。心里面很为那些绿着的落叶惋惜:一生才一次坠落,可惜不是在最成熟的时刻。

     

    谁念西风独自凉。

    这个句子念起来很有些悲凉的意味。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纳兰容若的词很适宜这个秋天来读。

    但我想强调的,不是“独自凉”,而是“谁念”。

    我是一个这样的人:有时候我希望自己think big, do big, 却总在不经意的时间,深深沉迷于一些很琐细、很文人、很小女人的感动。我希望能和朋友一起分享季节交接走过每一步的过程——有时候它触手可及生动可感,只看你有没有这个意识去感知它,从过程中捕捉到美。天很蓝,月很远,风的冷暖,落叶很美——我喜欢把这些与朋友们分享。我明白,他们能听懂我想说的是什么。

     

    朋友。

    我已经习惯了一个人行走在这校园里的自由。Isn’t it good to be alone?只不过有时的的确确的会怀念朋友。这是个越来越符号化的世界。人们的脸、姓名、衣装逐一被戏剧性地符号化。这次你与她见面点头微笑聊天,你们互为彼此交往对象的符号,在某个特定的时间段。但在下一个时间段,你们形同路人,符号的意义消失,你也并不以为意。——正如演讲者与观众,我来举个例子。对于演讲者,台下黑压压的甲乙丙丁只是鼓掌(礼节性或真诚)的符号,而对于观众,台上挥斥方遒的只是在这个时间向他们输入的图像与声音符号。连接这两者的事演讲者试图表达的个人思想。但思想,作为一种纯主观的存在,作为纽带又有多大的可靠性?这思想如果不能唤起受众的共鸣,那么声音停止的刹那符号的价值便消失;而即使它唤起了观众的共鸣,不说这共鸣的思想总有一天会在听讲者的脑海中化为碎片,并消失大部。即使全部留存记忆,那进行神交的也仅仅是理性思想而不是感情,更不是双方本人,而思想与人本身绝非等同。人是宇宙,而思想是宇宙的星体,人随时产生新思想正如宇宙随时产生超新星,有人在就永远有新的思想。而此时此刻听众获得的仅仅是一颗行星而绝非整个宇宙。要想获得宇宙、避免这思想与本人在你心中重新成为一个符号,你必须与演讲者本人交往。你必须,尊重、理解、宽容、倾听、引导。

    这就是朋友。

    朋友是想和你交换彼此宇宙的人。

     

    朋友就是不仅仅把你看做符号的那个人。

     

    看上去跑题了。

    但就让它跑吧,能跑多远跑多远,反正我再也不用写高考作文了。

    但如果一定要把上面的话与题目做个衔接的话,只能说这些就是我静静坐在英院花园里想到的。我一边想,一边在本子上不停写,一边感受着日影移动,一边抬眼看云的悲欢离合,一边感受秋风渐起渐凉。这些自然简单而强悍的力,让人敬畏而感动。

    这是种全方位的感官饕餮。心灵同时也摆脱北京此时无比干燥的天气,变得安静滋润起来。很多不明白的事情仿佛一下子有了答案——就算没有,也在一片安谧幸福的环境里,宁信其有。

    有东西想,有东西写,就是幸福的。非常幸福。

    我背上包,挑着落叶铺地的小路走上去,在夕阳斜照里,载着满心关于秋天的冬天的欢喜与宁静。

     

    谁念西风独自凉。

    我念。

     

                                        November.8 2006 16:53

     

     

    后记:写下November的时候,心里很舒服。

         这是我最喜欢的月份名字。读起来,听起来,拼起来,都很美。同秋天一样美。

  • 三个人挤在寝室,一台笔记本前看完《东京审判》已经快要十二点。其间一个室友觉得有点无聊而提前退出,余下我们两个也是一边有点不耐烦地看着播放进程一边坚持看完了全片。虽然已经很晚了,但台灯下,一支笔,一张演草纸,我觉得再晚也必须写些什么。
    因为失望。
     
    我不能忘记每一次看《辛德勒的名单》后几乎失控的感情。三个小时,从被拯救的一个个名字,到他们的脸,他们的生活,他们的孩子、爱人、父母,他们的爱与恨、笑与哭,我们认识了他们,懂得他们也是生命,而生命曾经如何被恐吓、凌辱、轻视,又如何坚强而伟大。每个人都记得那些细节,走向集中营的犹太人群中声嘶力竭喊着“goodbyeJews”的德国女孩;完全黑白的叙事中,突然出现的一个红裙子的小女孩,穿梭在黑白的逃亡的犹太人群中。红裙子,每个小女孩子都喜欢的。她行走,寻找,钻进一间空房子,藏到床下,一双无辜的眼睛闪着,单纯,平静,哀伤。我所有的泪水,都是从这个孩子开始的。
     
    在买这张碟的时候我满心以为《东京审判》会像《辛》一样带给我关于生命的震撼。但是没有。如果有,也只是那些关于屠杀与抵赖的事实其本身带来的愤怒,而绝非影片本身。它像是部纪录片,是篇论文,是在摆事实讲道理。在一个最应当富有张力充满感情的主题上,我们的电影,却失去了所有叙事的张力。
     
    我并不是说历史可以被随意处理,可以打扮可以变得轻浮。不是的。历史就是历史,谁也无法篡改,但它从来就可以用一种更富生命感更人性化的方式被呈现与阐述。于是产生文学,产生电影。
     
    电影,包括历史电影,它是灯,不是镜,是表达,而非再现(!)。电影的最终目的是启迪,是教益,是开启心智,而所有这些目的都需要借助一定形式,由此产生所谓技巧,从而使更多人从更多角度以更深刻的印象抵达事件的本质。我不停在使用“更”,因为无疑的,再平直的叙述也会有观众,也会有教益,但随着容量与深度递减的是受众接受的质量与意愿程度。因为,所有艺术的受众都是人,艺术之所以成为艺术是因为有人的存在,而人,是一种有思想有感情渴望Empathy(通感)的动物,而这种“感同身受”之于历史,其表达必须摆脱枯燥的年表与过于冷静理性的分析,从理性上升至感性。我这样说是不是违背了认识论原理?但当我们接近亚里士多德,我们发现他最激烈驳斥柏拉图之处,莫过于柏拉图“理性至上”的宣言。相对于理性,亚里士多德似乎更加信任感官,而这就是我们要说的电影(或者大而化之,艺术)必须借助的形式。至少就我而言,对于艺术,感性至上,感情至上,对生命的理解与尊重至上。而这些,都无法通过理性,至少无法单独通过理性获得。
     
    再回到《东京审判》。我不知道这冷静得近乎冷酷的叙事方式是不是缘起于叙事者,或者影片的构筑者,其无法排遣的民族感情、民族叙事风格与习惯。我只能给出这一方面的比较:《辛》的导演,斯皮尔伯格,美国人,他不属于德犹两个事件主体的任何一方,因此对于他而言富有感情的客观叙事成为可能,因此他才能够充满激情的演绎与再创造,当然在充分尊重历史的前提下,因为他第三方的身份不会给他带来任何偏爱或偏激的嫌疑。于是他所声讨与尊重的两种极端感情在镜头中表现得极为饱满,淋漓尽致,没有任何掩饰,也并不需要掩饰,一切都被艺术化了,而那种美,无以复加。而《东京审判》中,叙述者作为受害方的中国人,不可避免地将镜头戴上了某些民族的烙印,于是有了我们早已习惯的仇恨与过多也许是刻意强调的政治化语言。并不是说这不好,这很好。更清楚,更直白,更接近事实的真相。但以小见大彰显人物的常用手法似乎已变成英雄主义,缺少的,只是一种感觉,一点点微妙的理解,对影片中的人物、对整个背景,以及对受众审美需求的理解。
     
    电影当如诗。人,充满劳绩,但仍诗意的栖居在这大地上。电影,作为反映人生活模式的媒介,它要真、善,这毫无疑问,但更需要美。但我们的电影似乎更喜欢把它们割裂,正如小孩子喜欢把所有人归入两个箩筐,好人与坏人,我们过于擅长或者把电影做成有布景无内容的《英雄》一样唯美,或者做成有内容少技巧有真无美的简单叙事,如《东京审判》。电影不是是非判断,更不必偏爱极端。扬善弃恶于对美的追求并非冰炭同炉。无论从取材,还是细节处理与技术把握,我们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关于取材,《辛》与《东》都是小处着眼、小空间点小时间段,有限的人物(尽管《辛》涉及的人物略多,但详略处置的较得当),比较容易集中笔墨、利于驾驭,可谓内涵相似。但外延呢?两部影片都有着宏大悲壮的历史主题,外延的资源相近,但开掘程度不同。《辛》似乎更倾向于人本,三线入手作为名单的三个主体——受益者(犹太人),牺牲者或奉献者(辛德勒)与破坏者(纳粹)。每一部分的生活细节、心理状态都刻画得细致入微生动可感,虽详略有致不均匀用力,但同样作为生命,期间相互残杀与相互照拂两相对照,生命感与历史感便呼之欲出,同时时代的背景、所渲染的战争与死亡的残酷也构成了影片悲壮的外延,真,而且善,而且美。它的美在于人性。与之相对,《东》所牵涉的主体细分有四,中国参与审理的法官,日本民众,十一国资深法官,被审理的战犯。线条清晰,目的明快,对每一部份的行为都有所涉及,有爱有恨、有死亡有劫后重生,有舌战群儒不让寸土的风度。但,也许囿于时间的限制,对每一部份的相关挖掘不够深刻,仿佛有果无因的一个故事,少了些本该丰富的外延。虽然这外延,对每一个中国人都并不陌生,但将它表现出来,震撼人心,这是电影制作者的责任。
     
    关于技术把握,只谈一点,就是对人物的评价问题。还是那个例子,无论是我们还是我们的电影都不再是小孩子,两个箩筐一个装好人、一个装坏人,让既是飞禽也是走兽的蝙蝠彻底尴尬。对于辛德勒,从影片起初为财富而深深感激战争,到最后挽救生命不惜一切代价的奉献者与牺牲者,谁也不知道转变从何时开始,但它发生了,这个过程就足够让人深深感动。而我们,回头想想,是不是过分强调了英雄主义。虽然对于那段历史,并没有任何两面性好读,日本至今对此的所有抵赖都毫无意义。但关于这一事件所牵涉的人物,无论是我们的法官,还是日本的民众,都不可避免的有其两面性,是作为立体而非平面的人格存在。因此,作为电影的制作者应当对他们做多方面的解读与表现。这也许不是最直接的教化方式,但,在我看来,这是最有效的方式,也最能抵达内心。而抵达内心,无非就是电影的目的。这些年来在中日这个问题上我们缺少的不是激进,不是民族主义,不是呐喊不是呼声,而是思考,平静的思考,而思考的第一要素就是辨证。在影片中多一点辨证,多一点感染,这也许就是我们应当做的。
                                 2006.10.4  1:43   于北京寝室
  • 2006-10-07

    废墟之前 - [青杏初結]

    英语学院楼前,一块荒凉的空地,是片安静的废墟。

    那是一片几天前还轰鸣不已的工地。然而,国庆的假期使它忽然安静下来,泥土与稀少的草根裸裎着,像鸟或黄羊被猛禽撕开肚皮后血淋淋裸露的内脏。早上路过的时候,隐隐还能闻见泥土被翻过的清香,潮湿的,温润的,带着草腥,虽然草木植物多已经所剩无几,在一个星期以来机器们的辛勤工作中。然而晚上回来时,就只能闻见油漆的味道了,建筑工人在这一天里,已经安安静静的把防护围栏涂上了红白相间的颜色。

    我知道这片废墟的以后。一年或两年后,这里将有一座现代化的室内体育馆拔地而起,正像迎新大会上学校的允诺。我也知道这片废墟的从前,虽然,我对它的全部印象,是从砍伐声开始的。

    废墟之前,这里是片树林,至少,有树,有草,有开得很放肆的野花。然后,在上周一,第一棵大树哀嚎着倒下,两个人合抱的大树变成了树桩。随后,自然的,树桩渐多,一只比一只粗壮,一棵比一棵悲壮。后来,草也消失了,一岁一枯荣的野草,从此徙倚无依。同树桩一样多的,则是不停外运原木的货车,高高矮矮粗粗细细的树,每一棵都有自己的故事,在这里却变成据得整整齐齐的木材,来不及剥下树皮,却全裸着记载岁月的年轮。

    我没有敢去看一看数一数那些美丽又悲伤的年轮。我只是远远观望,或者甚至,连望也不敢望,不敢望着一棵大树绝望的倒下。只是在英院楼听课时,听见一声巨响,心里便尖利的替它惨叫一声。

    直到现在,树林已变成废墟,他承载的岁月已变成被遗失的美好和仅供凭吊的墓场。而废墟,即将变成一座没有生命却包容无限欲望的高楼。我忽然很想念港中大的学生,龙应台写到过的,他们曾因学校伐树造楼的同样肇因,自发成立了保护树木协会,四处奔走,上书,挽救那些同人同历史一同走过的静穆的植物。我忘记了那场伟大行动的结果,但我向往这样的没有利益与欲望的纠结,单纯为了信念与热爱的,争取的过程。

    同样的废墟,让我想起几天前去过的另一座学校。当我们绕过湖区,七弯八拐走到学校边缘一条小胡同里时,我就深深爱上了这条小路边的浓浓林荫和春色满园映衬下的红砖墙,虽是衰旧,却不颓唐,勃然有生气,静谧古朴,守拙之意盎然。这里面住着的,都是些小户人家吧,晒着红的绿的衣裳,应当是黄发垂髫怡然自乐的吧。就当我端起相机,试图拍下着小路砖房的宁静时,我却赫然发现右手边的一座拆迁办公室,门旁贴着白纸黑字的拆迁告示。告示上写,方才一路走来的这片林荫小路,一个月后将变成一片废墟。又是废墟。那么那些树呢,葱郁生动蓬勃羞涩的树呢?

    这究竟是谁的尴尬。

    我提出了问题,但我越来越发觉我的确无力解答。这本身就是个尴尬的时代。

    当寸金难买寸光阴变成寸金难买寸土地,就意味着土地开始重于光阴,空间开始重于时间,承载空间的楼宇开始重于承载时间的树木、胡同、绿瓦红墙,以及对逝去的时间与记忆保有热望的,住在绿瓦红墙之内的人们。似乎时光与记忆,宁静与内省都已经被漠视,而理所当然的,膨胀着的欲望不能用历史只能用钢筋水泥进行填充。废墟,作为孕育高楼的胚胎,孕育它的温床似乎只剩下了两种,树木的尸群与古建筑的轰塌。于是城市新建筑构筑了循环中尴尬的一环,从旧建筑的废墟中崛起,又湮灭于爆破公司创造的轰响中,让位于新的建筑。既然土地是有限的,那么不妨在有限的土地上,不停以拆与建,废与立的轮回里创造无限的价值。作为旧建筑,它成为废墟可以有一千条理由,它可以被叫做危房,可以以任何理由妨碍市政建设规划,但也可以不需要任何理由,一张告示一架推土机就够了。正如20069191345,常州市前后北岸,苏东坡终老地藤花旧馆73号老屋发生的揭瓦推墙的一幕。

    我有时甚至觉得这里的每一个角落,都在上演一出风波亭。一栋栋古建筑,一棵棵古树,一条条婉转又厚重的胡同,一座座清气朗然的四合院,都像是被反扭着双手的岳飞,任人宰割,一句“莫须有”,便跌跌撞撞踉踉跄跄被推上断头台。但其实,他们还不如岳飞,岳飞一首悲愤的诗就让后人为精忠报国哭了一千年。而它们,或楼或路,或草木,本身就是一首诗,他们有生命,记录着朝代更迭,记录着革命党和新四军的脚印,存过袁大头也屯过日伪币,不声不响纪录过茶馆与街坊邻里的问候,与小孩子一年一年不断长高的个子在墙上留下的印记。一旦变成废墟,记忆的载体不见,记忆本身便杳然无存。当它们的诗变成挽歌,或者就此被人遗忘,又有谁为它们哭一千年。

    我对于建筑,或者说,对于废墟的理想是,一片废墟,废墟之前,是破旧的大楼,废墟之后,是一片生长的草木。然而,我不能说,我希望废墟之后,是一栋栋画梁雕阁的古建筑,一条胡同,一座四合院,因为一切推倒古建筑的后果,都永不可逆。

     

     

                                        许小凡  2006.10.2  1258pm 寝室

  • 2006-09-08

    世界美如斯 - [景物斯和]

          转眼就站在了长假的尾巴上。
          三个月的时间,仿佛做了很多事,又仿佛,什么都没做。人生苦短,想想还有几个这样的三个月,留我挥霍?
          假期前,一腔热血曾经允诺过假期一定要做的事情,苦笑着想来,践诺的只一半有余,想想当初还是低估了自己的惰性。但有件事,一经想来,便满心惭愧。
          在上学的时间,曾经暗暗发誓,三个月,要看饱夕阳。
          九十天过去,我看过几回夕阳?
     
          并不是因为忙碌。这个夏天,无所事事,抱本书就消磨掉的黄昏,不只一个两个。绷得紧紧的弹簧忽然松开,看风景的眼睛同看书的眼睛一并怠惰了下去。福楼拜闭门著书的时候,仍记得每天早上看日出。人说这是给自己的精神升起国旗。我无意把看夕阳当作精神上的仪式,我不想刻意追求崇高。我只是追缅那些兵荒马乱的忙碌中,从书本里抬起头,看见晚霞,就欣然落泪的日子。
     
          三年前,初到这里,僻处城郊,蒿草后庭,一月之间,心有不适。一天的物理晚自习,教室里安静非常,物理老师贤淑的在座位间踱着步子,看着我们做习题。我的后座忽然用笔尖轻捅我一下:“看窗外。”
          那是我第一次看见美得如此动人心魄的黄昏。天空整个是粉红色的,太阳不知道在哪里,也许已经沉落,但余晖耀眼,南面偏西的地方,黄的紫的红的蓝的浑成一片,又色色分明。山虽不远,却层层叠叠琵琶遮面,雾霭纷然。我已是痴了,用胳膊肘碰碰同桌,一转脸与物理老师四目相对。物理老师也是一回神,温和笑笑,毫不怪罪课上看落日,大胆一望四周,前后四座,竟都出神的看着窗外,一片粉红色的融融晚照。
          从那以后我便留了意,知道了这里空气不寻常,时常能孕育出个绝世黄昏,三年过去,晴的,阴的,杂色的,血红的,层林尽染的,淡烟拂面的,一一都见识过了。倒不是刻意的每日必看,那样反而少了意趣。有意无意间,从座位上抬起头,或是三三两两,窗边吹吹风,看看落日熔金四合暮色,再或者,与Jenny挑了食堂三楼上座,让慵慵懒懒的斜照泼洒在桌面上,融融暖意里有一搭没一搭吃饭聊天,诗意盎然。
          夕阳多美,多安静,多灿然,多肃穆。聂鲁达说,“这是大蜥蜴的黄昏。”铺天盖地润物无声,之谓大。而蜥蜴,耐得住寂静,经得住沉落,可以几个小时一动不动,形容黄昏,不可谓不切。
          那时我最爱的画,就是一个女孩子,梳两条辫子,静静坐在落日熔金暮色四合的窗台边,身后,是一座座垒满书的书橱,画的配词是,有没有人在黄昏的窗边/为我念一首诗。
        
          “黄昏在我们亲爱的地球上,下体附贴着总是更新的地面旋转着。地球,总是自西向东的转向黄昏。每时每刻都有跨越南北半球的弧面,张开双臂,在接受黄昏。地球上的一个地方一天总有、也只有一次黄昏。黄昏总是周而复始的恩泽着人间。”
     
          由于喜欢夕阳,有段时间,爱屋及乌的,甚喜欢太阳。本就是一个太阳两种形态,咸有咸的味道,淡有淡的滋味,落日固然悲壮可感,正午的太阳倒也活泼喜人。于是日日盼望换到窗边坐,歆享中午一两点钟的太阳,微风拂面,薄雪映人,顾盼间,日光明媚。终于盼到窗边,无奈正午日光灼然伤目,众怒难犯,只好乖乖拉上窗帘。好在趁着下课,仍能偷窥一点灿烂天光,透着窗格子,泼辣的洒到桌上,晶莹剔透,上课了手一触,仍有余温灼灼,甚是喜人。那时我就知道,我喜欢光亮,喜欢这些美好的东西。那时与朋友写信,最愿意提及的,就是中午的阳光,以及小时候电影台常放的一个童话片:要过冬了,田鼠妈妈要几个孩子做好储备。孩子们有的储了粮,有的储了玩物。冬天来了,小屋里一片萧索,粮食与玩物,孩子们新鲜过后,也就寂寞了,妈妈微笑着,取出一个小木箱,打开来看,空空如也。妈妈说,夏天里,这木箱天天盛着的,都是阳光。夏天已去,阳光不见,木箱里存着的,便是阳光的味道了。
          这童话真美。每次晒被子,晾衣服,我都会像小田鼠一样,轻轻嗅嗅,闻闻阳光的味道。甚或看到造物钟神秀的几株花木,一湾净水,哪个的味道,又不是阳光的味道。
          日子在阳光的照耀里,一天一天甜蜜地过,无限美好。
     
          后来,确实渐渐忙碌起来了。忙碌来的日渐一日,似乎并不易察觉,但忘了从何时起,为了节省时间,我和Jenny再也不为了那日日光临的落日去三楼餐厅选个座位就等待余晖,又渐渐的,吃饭时,只是四目相对时微微一笑,表示默契,余下的时间,就吝啬起话语,匆匆扒完饭,回到各自的教室,该背的该写的立时开始。生活越是匆忙索然,值得感念的美好,就愈加深切感人。抬眼时,惊鸿一瞥的晚霞黛山,在印象里,竟日日挥之不去,有时忘了时间,痴痴的望两眼,心里就忽然安静下来,一天的疲怠立时消除,再埋首于书,心里便如雨洗过的青山般清明。
          印象最深的,是一个傍晚,忘记为了什么事情心烦意乱。也是匆匆吃过饭,别了Jenny,从食堂一气踱到北楼,权作散心。刚出楼门,赫然在天的便是一轮红日,残阳如血,却硕大,辉煌,感人至深。它闪着红彩,并无光晕,与背景的灰蓝截然分明,不耀眼,却深沉亲切。那一刻我忽然觉得天地间唯它是知音,泪水轰然夺眶而出,我怔怔站着,不知过了多少时候,只看着落日一点一点沉落,在南楼的玻璃上投下光影,在山峦的背脊上铺开彩云,紫的黄的蓝的,然后,渐次黯淡。
          就是那个黄昏,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日文中的黄昏,叫做“夕烧”。
          我认落日是知音,那个傍晚,一分一秒,一草一木,都记得分明。
          
          回忆如此灿烂。回忆里,世界华美如斯。
          雪不停落的下午,几个人挤在窗前,从七楼上看白雪片熙熙攘攘奔赴黑色大地,蔚为壮观。或是和丫头拉着手一路跑到一丛早开的花旁边,左端右详,嘻嘻哈哈,却谁也不知道这是什么花,尉明华一句“它叫未名花”,大家便轰然叫妙。再或者,无论春夏秋冬,头晕脑涨间,谁小声惊呼一句,看天,那天必然就蓝得耀眼,云彩,也白得分明可人,就真觉得这蓝天是个惹人疼的孩儿脸,粉粉嫩嫩娇娇憨憨,忍不住要亲一口。想起小时候,我们两个小女孩子,一边走路一边看天,近处远处蓝天的颜色有深有淡,我们就争吵这你要这一块我要那一块,仿佛用小刀轻划一道就可将那片蓝归入袖中,日日把玩,不禁微笑。
         想想从前的美好,再想想今日的荒废,甚觉辜负这美如斯的世界。除了一个下午,Jenny打来电话,说她坐在门前楼梯上边看天边打着电话,觉得被美好包围着,晚间又发来短信,lookat the beautifulsky,让我又一次看见落日。其余的黄昏,便都在浑噩中虚度。即使见了,心中也很难泛起当时的震撼与感动。整整一个夏天,坐着公交车,倒是见了许多次海,夜里的,清晨的,晴的阴的,反而近在眼前日日君临的落日,被我忽略。
          悟已往之不谏,方知来者可追。
          世界美如斯,不能辜负。
  •    三十而立,飘在巴黎。

      新近搬了家,我住在一首诗的旁边。十六区,右岸偏左。
     

    初次见面,和其他法国朋友一样,房东太太问了同样的问题——为什么来法国?对于这个问题,我很少自问。我的南开校友、戴思杰先生在他的成名作《巴尔扎克与中国的小裁缝》中有很好的解释:一个小裁缝受到巴尔扎克书的影响,最后走出天高文化远的小山村。它说明,文化无孔不入、魔力无穷,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回想我这些年读过的书,无意有缘,大多都和法国文化有些渊源。因此,来到法国继续学习,对我自己来说,并不意外。

      对我最有影响的人不是巴尔扎克,而是罗曼·罗兰。罗兰这样描述法式乌托邦:“世界安宁、博爱、在和平中进步、人权、天赋平等。”其实,我对法国怀有某种情感,除了对这些大道理心存信念,还有一种近乎朴实的乡土之情——怀旧。在我仰望未来浩瀚的星空时,同样深爱着承载现在与过去的大地。道理是,只要你站得足够高,就会发现大地是星空的一部分。
     

     
    法国人的怀旧之情是举世无双的。有的电台就取名为Nostalgie(怀旧)。怀旧,其实就是抚摸文明发黄的书页,怀念短暂一生的美好,它让人生与历史相逢,在眷恋到心痛的回味中,穷尽过去与未来。所以普鲁斯特意味深长地说,天堂只在那些已然逝去的日子里。

     一个雨水涟涟的冬天,我在塞纳河边排了两个小时的长队,第一次走进了奥赛博物馆。很多年来,我一直喜欢印象派的画,尤其钟情凡高的《向日葵》与《星空》。当我爬着楼梯,快要走向凡高的展厅时,想着这些年来痴心不改,在愿望即将实现时忽然觉得愿望也疲惫不堪。手扶着楼梯,只是喃喃自语,“凡高,我来看你了!”
     

      尽管在所有的藏品中,没有《向日葵》,也没有《婴孩》与《吃土豆的人们》,但我却第一次真切地看到了晒场上的生命、自画像、星空与教堂。油画不是印刷品,它是只能到现场看的,透过斑驳的画布、甚至已略显黯淡的色彩,你更可以看到无尽的岁月沧桑与隔世的心灵抚慰。在这里,画框虽已陈旧不堪,却为我们细心保留了文明的现场。 
     
    社会就是人类,历史就是人生。在法国,流通于欧元之前的法郎纸币是值得追忆的。
    如今,无论是在大商场,还是跳蚤市场,除了欧元标价外,商人还会不厌其烦地换算出法郎。那里栖息的不只是拿破仑与黎塞留的政治野心,更有自启蒙时代以来思想巨子的人文之情——伏尔泰、孟德斯鸠、笛卡尔、莫里哀、哈辛、高乃依、夏多布里昂、雨果、德拉克瓦西、塞尚……法国人怀旧,其实更多的是怀人。
    铜臭里飘着书香。
    几年前,当我第一次在50法郎的纸币上看见圣埃克绪佩里与小王子,犹如第一次在巴黎书店里看到无数个版本的《小王子》、绢着法文“不要用眼睛,而是用心灵看”的方巾以及绣着“LePetitPrince”的金色狐狸与白色小绵羊时,我因此明白一个民族是如何呵护一颗心的。它不像袁世凯,甫一“当选皇帝”,便心急火燎将自己的脑袋铸成“大头”上了银元,以示“袁某人到此一游”,呵护一顶轮流坐庄的帽子。
    书香里飘着些什么?
    都是些故人名字。

      在西岱岛旁,塞纳河两岸,排满了旧书摊。除了卖巴黎名胜的卡片与素描外,大多都是近一两百年间的旧书。那是一些固定在河沿上的简易铁箱子。从市容上考虑,这大概算是“私盖”或“官搭”,当被拆除。但很多年来,塞纳河边的旧书商并没有被清理走。政府对文化之重视与宽容使塞纳河水也有了朗朗的书香。
     

     

      法国出版社十分重视作者的名字(有时会占到封面的三分之一),而不是用花里胡哨的书名,或忧国忧民担心你有了快感不喊;或“礼贤下体”,派“此处删去下半身数两”的庄之蝶将你诱奸。在法国,性是自由的,以“力比多”来勾引读者钱财的任务已交给了色情杂志或情趣商店的老板。出版商重视推出作者之名而非作品之名,一方面推销并鼓励了作者,同时也让作者因此对自己的名字负道义之责,不至于使小说家们集体“卖身献艺”。常有人文学者悲叹近代中国沦为“文化小国”,究其根源,与国人重标签而非思想,重书名而轻作者,重市场而轻人心不无关系。二十世纪后半叶,吾国剪刀加浆糊的学术武工队和著作装修队鱼贯而出,于是有了书香不足、腋臭有余的虚假繁荣。
     

    初到巴黎,我的索邦校友、政治评论家陈彦先生给了我很多关怀。对于中国,他最痛心的是当下犬儒主义流行,冷漠与世故正在成为人们的护身符与安慰剂。几个月前,陈先生在一篇悼念李慎之的文章中说,“当代中国反思的特点不是思想的高度,而是步履之维艰。”让我唏嘘不已。细想下来,中国所以沦为“文化小国”,与吾民健忘、自卑或“自寻短见”亦不无关系。我们在制造天堂与将来时,却将过去或手边的美好东西扔掉了。我们不但遗忘了过去,也正在遗忘现在。中国人常说,人走茶凉。其实,一个民族,若不能热情地拥抱自己的祖先与子孙,茶从来就是凉的。就像黄宗羲、胡适、傅雷、顾准这些名字,只是星星点点地出现在几个淘书人的脑子里,却从未在道路上见着。旧朝新朝,路牌上多半是一统天下的“事迹”,却很少见到些民族精神的“人迹”。华族亿万,岂能在“人迹罕至”的道路上再造文明?
    一个民族,不能只纪念一个人,否则它就被自我轻视。
     

    文明的敌人是杀人放火,用秦始皇来解释就是焚书坑儒。联军火烧圆明园时,中国人出奇地愤怒了。其实,自楚霸王以来,中国人自己关起门来放火,细算已有两千年,并朝代相袭,因此有了阿Q“先前也阔过”式的文明。如今,中国进入转型期,也进入拆迁期,于无声处,许多“看不见的熊猫”正在消失,胡适先生“一点一滴地改造”,悲哀地沦落为“一点一滴地毁灭”。记得在国内时,有次拜访法国《解放报》的驻京记者韩石先生,当时他正准备搬家,因为他租用的四合院要拆了,当时他脸上的表情对于忙着多快好省搞建设的国人来说,始终是一个谜。答案在我的巴黎同学阿兰的嘴里,“如果你拆光了你们文明的四合院,复制一个赝品的巴黎,巴黎若有知,巴黎也会愤怒。”
    在许多法国人看来,继往开来不是空洞的政治口号,而是文明延续的金科玉律。没有过去、无视将来的消费者文明,其实不过是酒肉穿肠过的文明。有个道理是,只知道拆除过去的人,将来也会被人拆去,其结果是每一代都会在“拆迁”中疲于奔命。雕栏玉砌应犹在,古老的文明之墙上,用摩登的油漆写着斗大的“拆”字。它有着鲜艳的白色,我却看到了黑暗。

       我想,法国人和中国人一样,都是有点“祖先崇拜”的。只是,前者不是家族之爱,而是人类之爱;不是血缘之爱,而是智慧之爱。一个弥漫书香的民族,爱它的祖先,用他们光荣的名字温暖一座城市;爱它的子孙,为他们呵护过去与现在的一切人与物;爱他们自己,做一个幸福的人,甘于辛勤、奋斗一生,最后可以温暖地死去。
     

     
    飘在巴黎,我住在一首诗的旁边。今夜我无心睡眠,踏过布热约街没足的梧桐树叶,独自倚在米哈博桥上,我竟又一次流下泪水,为了一座桥,一条河,一首诗。
    诗的名字就叫《米哈博桥》(Le pontMirabeau),是短命的天才诗人阿波利奈尔·吉洛姆写的,如今它被刻在米哈博桥头:
     

    Sous le pont Mirabeau coule la Seine
      Et nos amours
     

     
    Faut-il qu’il m’en souvienne
    La joie venait toujours après la peine
      Vienne la nuit sonne l’heure
      Les jours s’en vont je demeure
      米哈博桥下,塞纳河流淌,
      我们的爱,
      是否值得萦心怀
      但知苦尽终有甘来
      让黑夜降临,让钟声敲响,
      时光流逝了,我依然在
      …… ……
     
     
      在这里,我不只是我自己,我是一切人。日子走了,我还在;河水走了,桥还在。阵阵西风之中,那一刻,我泪流满面。 
     

     
              2003年深秋,巴黎米哈博桥畔
  • 2006-08-09

    都是生命 - [青杏初結]

    昨天,在过街天桥上,我看见一个乞丐。

    那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子,在天桥的一端匍匐着,浑身是灰尘污垢,头发板结,肢体变形得让人不忍目视。身下一张铁皮垫,她靠拖动它进行有限的移动,每拖一步,就发出沉重刺耳的金属磨擦声。她动得太慢太艰难了,在人离她五六步远的时候,她才能开始向人移动,等她能把磨得缺了口的装着毛票的白陶瓷缸伸到人脚下时,那些皮鞋高跟鞋已经厌恶的躲开了。

    她被拒绝了,也没有任何表情,失望的愤恨的都没有,离她五六步远总有络绎前来的人,她持之以恒的把陶瓷缸伸到不同的人脚下,小声重复着哀求的话。有人踢开,有人恭下腰怜悯,前面的对她是常态,后面一种,可能算是节日吧。拖的累了,就挪到角落里,蜷着歇一会。

    我远远的看着她,看她仰起脸求助。她的样子很端庄,也许脸是她浑身唯一没被施虐蹂躏的地方。那是张一般女孩子都有的充满希望的脸,渴望的眼睛,带她去洗把脸,擦擦干净,她也会是个年轻美丽的女孩子,会撒娇,会哭会笑,喜欢长头发,喜欢粉红色,喜欢听歌,喜欢小动物,喜欢在镜子里陶醉的欣赏自己的脸,喜欢有事没事抱着枕头想想王子和他的白马。她才十五六岁,最好的花一样的年纪,那张脸还没有沧桑,眼睛里还没写满世故和麻木。多么好的一个女孩子。

    可是,我看着她,忽然战栗了。

    我无法想象那些使她肢体致残的肉体折磨。仿佛她生命的全部意义就是降生,被遗弃或者被贩卖,然后被痛苦的摧残,用变形的肢体索取路人怜悯,作为他人获取钱财的工具。肢体的痛苦,我坚信那是非人的,而精神的,亦无法可想。路人对她寄予怜悯,她却几乎没有支配自己一切的权利,包括钱财。白瓷缸里风和雨,血与汗浸泡下的几张毛票,最终属于她的主人,摧残她的人,然后视她上缴的钱的数量,获得微薄的回报,维持生活,维持体力,维持明天继续在天桥一端乞讨整天的可能,而不致在风雨中在烈日下晕厥。

    而就算晕厥了,又有谁肯俯身救她。再进一步,就算死了,横尸在街头,在天桥边,在居住的不知名的窝棚,或者在前往天桥的路上,在阴冷潮湿的夜里,在车马如流的白天,除了某位好心人报告城管,除了城管草草收尸焚烧,除了焚烧者怜惜或者厌恶的看看她瘦削单薄要求保护的脆弱的脸,又有谁会真的在意。她的名字,不会出现在报纸,不会出现在电线杆上的寻人启事,她的死,不会有人为她哀哀哭泣,给她梳梳头洗洗脸在头发上插朵淡粉色的野花,给她唱最后一首歌,甚至不会有人多看一眼,不会有人为她停下奔向四面八方的脚步,正如她活着时拖着铁皮举着白瓷缸时一样。她的死,不会让爸妈知道,遗弃了她的,或是千依百顺过她却又被贩卖者在某一个下午横刀夺爱过的,为她流干了眼泪的父母。或是不愿知,或是不能知,她失去生命,却连给过她生命的人,都不能告知,她生在这世上踽踽独行,死也只能做个孤魂野鬼。

    而我能想象,她,她们,他们,在生命忽然终止的一刻,天桥下,仍然车如流水马如龙,天桥上,依然有结伴逛街的贵族高跟鞋快乐地敲击着桥面,天桥两边,林立的高楼和商场,仍然放着震天的音乐,天桥上方,天空还会无知无觉没心没肺的蓝着。没有人会默哀,没有人会察觉,这世界上,少了一个本该如花似玉却终日暴露于烈日或风雪下的女孩,一个没有城市户口,消失了也不会减少城市人口,存在和不存在几乎等同的生命。一个脸上写满过希望和美丽的女孩子。

    这太残忍了。我不要她死,我希望她好好活着。活着,然后呢。当身体已被摧残肢解到如此,它唯一的功能就是乞讨。然后呢,她要讨一辈子吗?从天桥,到海边,到马路另一边,从十五六岁,到三十岁,到六十岁,早已经白了头发,衣服早已经没了颜色的她,依旧拖着铁皮,匍匐挪动。当身体被施虐,她获得了沿街乞讨的权利,却失去了其他几乎所有的生命权利。她有权去恨,无权去行动。有权去获得怜悯,却永远无权爱或被爱。真的,如果她还健全,她可以不必读书,这对她太奢侈。就算一个普通的农家妇女,一辈子不走出家乡,一辈子几亩薄田几分收入,一辈子对着天地,对着瓦房,对着男人孩子,生活至少是拥有颜色的,至少来路还有未知,生活亦有可盼,至少有完整的喜怒哀乐,能完整地对着生活栉风沐雨,痛快地爱,深切地受苦。而她,纵然还有写着希望的脸,生命却已经被注定,明天,明年,都是拖着铁皮挪动乞讨的明天明年,无非换换地点,换个主人。都是生命,她的生命,讨要一生,已无可观。

    我远远的看着她,躲避她,走过她。我实在不忍心,让她将她的白瓷缸伸到我脚下,任她乞求。同样是造化钟神秀,同样是生命,我不愿意让她为我匍匐,让我比她高贵。我只有走开,不愿意资助那些曾经摧残过她的人,她的主人。她看见了我,却没有看我,一步步又向前挪动。在她眼里,我不过是冷漠的没有施舍她的路人甲乙,她把白瓷缸伸到另一个人脚下,晃动着,嗫嚅着乞求。然后,挪动,然后,下一个。我想,她的心里,也许充满着对我,对我们,没有施舍的愤恨。但也或许,她什么都没想,只是机械地,挪动,将瓷缸伸向下一个人。

    她不会知道,有个人正站在她身后,为她流泪。

  • 一直就知道,博客其实是一个自恋者的集体狂欢地。

    不知道我开这个博客,是不是也算自恋。但是我一直在尽量避免,因此,我尽量不让自己在博客上喋喋不休,今天吃什么了,去哪里了,发生什么了。不这样是不是就不算自恋,我不太清楚。

    但我总认为,人必须有一个高于自己的精神,人必须跳出狭隘的个人情感,去寻找更为广阔的精神和思想。我还没有做到,不过我在争取。

    总是这样说,是不是就有了假大空的嫌疑。我每次一提到思想,总是不自觉地自己问自己,是不是又在说些虚无缥渺的东西。我很害怕自己说空话。

    这就是为什么我要在《仿佛婉约》之后,写这些有点不着边际的话。高考刚结束的时间,身心俱疲,一个月的时间,没有动笔,只是把一年前的文章找来,略加整理,就建了博客。然后,一个初中的同学发来邮件,问我会不会再像从前那样努力地写了。

    我说,不会了。

    他回了邮件,说他不理解,他说,不管怎样,他都是一定要坚持写下去的,邮件后面附的,是他写的一首长诗,他说,他还在写长篇小说。

    我就这样被感动了。写,还是不写。高考夺去了我很多东西,我并不是要指控它,在我看来它只是次要的外因。我只是觉得,比起从前,我好像是安稳多了,规矩多了,少了些所谓的灵气。我不是不想写,我怕写不好。我怕不能表达出我想要表达的东西,我怕我写的文章连自己都觉得失望。

    于是迟迟不肯动笔。前天写了两篇回忆,不太费脑力,今天在朋友的鼓励和捧场下,狠狠地感动了,决定开始试着带着大脑写作。

    于是有了这篇文章。

    不知道在别人眼里,我究竟是不是很小女人,是不是还算安静。但是这都不太重要,我以为。在写作的过程中,我清楚地感受到了我心有余力不足的地方。其实我一直试图在改变风格,我想说我不再是那个伤春悲秋多愁善感的女生了,至少我希望不是,我希望用我不成熟的思考而不是眼泪打动别人。但我感到多少有些力不从心,首先,我希望可以简洁,却发现好像不罗嗦也不是我的风格,不过该删得很明显的赘语,我还是删了,罗嗦也算是我比较小女人的一个表现吧。另外,我记得《教堂的圆顶上飘过一朵云》高二时刚在网上发表,就有人写下评论,希望我能学学高数,锻炼一下逻辑思维,这样组织起来会更加有条理些。

    在《仿佛婉约》我仍然是在犯逻辑模糊的错误。我常对别人说,我智商低,虽然有玩笑的成分,但事实上,在逻辑组织这方面,我确实做得不够好。我确信我有一些思想,但在怎样表达上,我总是倾向于自觉不自觉地把它们搞得杂乱无章。但愿今后能改正一些吧,或许真得学学高数了。

    仿佛婉约。其实本来,这篇文章,我是想把自己塑造成一个不婉约的典型的。我希望自己能多一些英气,我觉得我的心还是比较宽的,可能不太会婉约的起来。但是,鉴于对被别人说成没有自知之明的恐惧,我还是旁敲侧击的问了几个人,结果,大家普遍表示,我还是很小女人的,和人说话,还喜欢脸红,属于多愁善感型,当然,也有人发表不同意见,说我比较开朗,不太容易生气,虽然我认为这好像不算夸奖,但总离不婉约进了一小步。况且,Wendy这个名字读起来温良敦恭的,其实Lucy说也是形容矮小善良的女人的。矮小我已经对上号了,善良,我觉得做得还可以,其实跟婉约差别也不大。就算跟名字配合一下,我也得向仿佛婉约努努力了。

    说了这么多,还是没什么逻辑。先这样吧,一时半会也改不了,大家也都差不多习惯了。我要说的,我想表达得还算清楚。但愿以后的会好一些。至少,希望思想能够不断进步。

     

                                               Aug,2 23:25